智能建造学院

首页 > 正文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3-05-08 阅读:

    各学院、各科研单位: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遴选高质量课题。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有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课题、教育部专项课题。其中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课题指南》重点条目中选择,申报其他级别项目或课题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包括重点条目),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申报宣传与发动工作,将课题选题好、论证质量高、前期成果多、研究前景好的项目推荐上报,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二、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尤其注意同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能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各单位和课题主持人要认真核查活页匿名情况:活页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资料,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

    三、及时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请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材料内容。(1)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活页》4份。(2)《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

    2.报送材料时间。我校接收材料时间截止至2023年5月1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铮,027-81652055

    3.推荐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26日。公示网址:“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评估院”官网(http://www.hbies.cn/)。

    4.网上集中申报。公示名单上的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网上集中申报。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审核提交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至6月5日。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

    科研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