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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奖励条例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4-02-28 阅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推选参评国家助学金:
        1、上学年度博览群书测评获得1个学分。
        2、从本年度学校授予的“校长奖”或“优秀学生标兵”中择优推选;
        3、取得重大成绩,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
       
    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2、学院审核条件并推荐;
        3、公示一周,接受学生投诉;
        4、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投诉情况提交监察处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提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
        5、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投票决定;
        6、上报。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