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智能建造学院2019-2020学年度
优秀团体及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智能建造学院全体同学:
为全面贯彻我校成功素质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的积极性,根据武昌理工学院关于学生评优评先若干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9-2020学年度优秀团体及个人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类别及名称
优秀团体:
优秀班集体 优秀团学部门 优秀寝室
优秀个人:
杰出青年 十佳团支书 十佳班长 十佳劳生委员
学习标兵 优秀党员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青年志愿者
创业之星 创新之星 体育之星 文艺之星 宣传之星
二、评选表彰资格及名额
评选表彰资格及名额详见附件1。
三、评选表彰程序
1.由申请荣誉称号的团体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班级(年级)初评,素质导师初审,学院审批复查无异后行文表彰,予以公示;
2.召开城建学院2019-2020学年度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
四、评选时间
因受疫情影响,具体评选时间视情况而定。
五、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评审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选,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榜样力量,保证评优表彰工作的积极影响。
3.请素质导师严格把关,保证评选质量。
共青团武昌理工学院智能建造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5日
附件1:
智能建造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团体及个人
参评要求及名额设置
优秀团体(共16个):
优秀团体共评选优秀班集体4个、优秀团学部门4个、优秀寝室8个。
优秀班集体参评要求:班级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中,表现优异。各项考核名列前茅,班级个人无违纪事件。
优秀团学部门参评要求:参评组织内部建设整齐有序,有强烈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在学院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校团委考核名列前茅。
优秀寝室参评要求:寝室成员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无违反寝室管理制度,具体已宿管会提供数据为主。
优秀个人(共203人):
所有参评学生必须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端正,崇尚科学,遵纪守法,本学年内无纪律处分,(在疫情期间具有良好的表现、积极参与抗击疫情活动中可提高评价)。
1、杰出青年(7人):各素导每人各有一个名额。
参评要求:智能建造学院杰出青年是学院授予学生个人的最高荣誉,要求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都位于专业前15%,所取得的成绩(果)能在学生中起到榜样示范作用。
2、学习标兵(15人):各年级各专业各一个(毕业班除外)。
参评要求:2019-2020第一学期期末专业成绩排专业前十名,非专业成绩(素质)突出,在班级有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评选程序:各班素导根据各班情况,参照参评要求各年级各专业推选,统一上报。
3、十佳班长(共10人):
参评要求: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良好,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所在班级获院级或校级集体荣誉;积极带领全班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评选程序:各班班长将申请表交带班素质老师审核优秀者,需附工作材料及个人工作经历。
4、十佳团支书(共10人):
参评要求:学习成绩良好,勤奋务实,工作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熟悉共青团工作流程,经常开展特色鲜明主题班团活动,所在班级获得过院级级或校级集体荣誉;所在团支部团员入党意愿强、道德素养高,能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在学雷锋、树新风有较突出表现,全班同学精神风貌良好。
评选程序:各班团支书将申请表交带班素质老师审核优秀者,需附工作材料及个人工作经历。
5、十佳劳生委员(共10人):
参评要求:学习认真,工作认真,在班级工作中影响较大,卫生评比中成绩较好。能积极组织大家参与到城建卫生工作中来。
评选程序:各班劳生委员将申请表交带班素质老师审核优秀者上交,需附工作材料及个人工作经历。
6、优秀学生干部(共80人):
参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能力强,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可参评。
评选程序:班级班委提交评选申请至素质导师,素质导师进行评选分别推荐,团委学生会、宿管会、素导助理、党支部、心理,个人奖项申请需提交至相关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评选推荐。
具体名额分配:团委学生会24名,宿管会12名,素导助理3名,党支部7名、心理2名,每位素导每班1名。
7、优秀党员(11人):
参评要求: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党员在学院迎新、运动会、责任卫生等活动中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学习、生活都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评选程序:各党支部负责老师及支部成员进行推荐,需附工作材料及个人事迹。从中选出11名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具体名额分配:党总支2个名额,各党支部3个名额。
8、优秀青年志愿者(共10人):
参评要求: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在迎新、成功素质展示节、运动会等活动中积极工作,乐于奉献的志愿者。
评选程序:各素质导师各推荐优秀者上交,需附工作材料及个人工作经历。
9、文艺之星(共10人):
评选条件:具有文艺特长,多次组织学校、学院大型文艺活动,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级各类文艺活动,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学院的文艺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材料中提交获奖证书)。
10、体育之星(共10人):
评选条件:具有体育特长,在校运动会中、校各类球赛或其它体育比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校内外组织的各级各类体育活动,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学院的体育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材料中提交获奖证明)
11、宣传之星(共10人):
评选条件:具有写作特长,作品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且多次在校级各类征文比赛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被评为校宣传报道工作先进个人,多次在报纸、网站等媒体发表新闻稿件,积极参与宣传报道工作,为学校、学院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材料中提奖宣传报道文稿及出处)
12、创新之星(共10人):
评选条件:积极参加各类科创活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曾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公开发表过论文、获得过专利。或在在各种校级及以上创新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材料中提交证明)
13、创业之星(共10人):
评选条件:个人创业成功或处于创业孵化阶段,或在各种校级及以上创业大赛中取得较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