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理工学院关于《推荐提名党的十九大代表侯选人》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推荐提名党的十九大代表侯选人的通知》(鄂文【2016】105号)精神和省委组织部有关会议要求,为做好党的关系在省委高校工委的高校推荐提名党的十九大代表侯选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提名名额
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提名不多于62名代表侯选人。
二、推荐提名比例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要求,推荐提名代表侯选人,应符合以下比例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二。(37人)(湖北省委常委名单11人和市州、直管市、神家架林区党委书记名单14人名单见附件)
2、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25人)
3、女党员所占比例一般应高于全省党员总数中少数民族党员所占比例。(不少于15人)
4、少数民族党员所占比例一般应高于全省党员总数中少数民族党员所占比例。(不少于3人)
5、55岁以下的党员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50%。(8人,其中1名农民工)
三、推荐提名步骤
1、广泛宣传活动(2016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工作为主题,在12月份组织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宣传推荐提名十九大代表侯选人的重要意义和代表条件、结构要求和产生程序等政策规定,做到先受教育后开展推荐提名。
2、各学院党支部、直属党支部推荐提名(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4日)。按要求认真开展推荐提名,针对学生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的不同情况,采取电话、信函联系和上门通报情况等方式,组织他们参与推荐提名工作,努力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所有党员都参加。每个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62名(也可以少于62名)代表侯选人初步人选,上报学院党总支。
3、各学院党总支推荐提名(2017年1月4日至1月6日)。各学院党总支根据多数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遴选62名上报推荐人选,在拿下去征求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后,上报学校党委。
4、资格预审和综合评价(2017年1月6日至1月8日)。学校党委组织部对推荐提名的本校人选,开展综合评价,对每一名被评价对象出具明确具体的意见。经综合评价存在不宜推荐提名的,坚决排除在人选之外。
5、召开党委会(2017年1月9日至1月10日)。对推荐人选进行研究磷选,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上报的推荐人选,在征求党委会的意见后,报省委高校工委。
另外,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及时掌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提名代表侯选人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从12月30日起,每周报送一次推荐提名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
1、工作推进情况。包括党支部和党员总数,参加推荐提名党支部和党员数量及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2、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下一步工作安排。
中共武昌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