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 和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 文件要求,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5/13/content_5690111.htm)
2.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15/s3265/202211/t20221115_991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