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智能建造学院期末考试阅卷工作规定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5-03-29 阅读:

智能建造学院期末考试阅卷工作规定

1.统一考试课程采用集中、流水线方式评卷,非统考课程采用任课教师独立评卷的方式。

2.试卷必须按照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用红笔批改,打正分,不打负分,给分写在分点上,同时给出题头分和卷头分,阅卷老师要在对应批阅的题目上总分签字,总分核分和分数修正处应有负责该项工作的教师签名。签字时,要求签全名。请老师们不要盖章。

3.评卷教师要公正客观评卷,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不得随意放松或更改评分标准,不得送人情分。

4.认真总分,确保题头分、卷头分、总分的正确性。

5.集中阅卷期间,参与阅卷老师要求签字登记,标明时间,以备检查。

6.试卷分析:分析的是卷面成绩,主要从学生学习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原因简析、本课程教学拟改进的措施及意见等两个方面进行分析。